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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各省按考生人数分配录取指标可行吗?
2015.03.1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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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考录取按各省人数分配名额这一提议,早在10年前,就曾被热议。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也曾按照这一方法,分配录取名额,但是,其他985、211院校并没有跟进。

全国人大代表、北大附中河南分校校长李光宇在谈及高考(课程)录取,特别是重点大学的录取比例时说,重点大学,特别是“985”高校、“211”高校,对河南投放的指标太少。他强烈呼吁重点高校增加对中西部地区人口大省的招生指标,按各省考生人数比例分配录取名额,对河南这样的人口大省更公平。(3月9日《郑州晚报》)

推进高考公平须改革录取制度

只有取消分省计划,实行重点大学不分区域面向全国的自主招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高考录取按各省人数分配名额这一提议,早在10年前,就曾被热议。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也曾按照这一方法,分配录取名额,但是,其他985、211院校并没有跟进。按照学生人头分配名额的方式,很简单直接,但真要执行,却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

一是录取名额多的发达地区并不同意。二是各地的教育质量差距大,按人头分配,忽视了各地的教育质量差异以及生源个体差异,如果这种名额分配方式实施,会出现从教育发达地区,到教育不发达地区的高考移民,另外,高校也难以根据生源质量,自主调节在不同地区的招生名额。

问题出在我国高考实行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上,如果这一制度一直存在,那么,怎样分配高校录取名额,就一直是一个问题。目前的分配方式不公平,按照考生人口比例分配也会有新的问题。只有打破这一录取制度,取消分省计划,实行全国重点大学不分区域,面向全国的自主招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我国学生申请美国的大学,会分户籍吗?没有,所有中国学生申请国外大学,都用统一测试成绩(TOEFL、SAT或雅思(课程))和自己的学业成绩去申请,大学结合学生的统一测试成绩、学业表现和大学的考察进行录取,在录取时,会考虑地区和家庭因素。那么,我国高考为何不能采取这一方式呢?为何一定要坚持分省计划,以及与之对应的按户籍报名制度呢?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在调整各省的高考录取指标,尽力缩小各地的录取率差异,但是,由于这是基于目前录取制度基础上的调整,因此,只能有限缩小差距——在总体录取率(包括三本、高职院校)方面,各地的录取率在缩小,但在重点大学的录取机会上,却相差很远。因此,要推进高考公平,必须从根本上对高考录取制度进行改革。

□蒋理(教育学者)

教育资源分配纠偏不能单靠“计划”

通过争夺指标来实现资源拢聚,依然有着计划的烙印。

这不禁让人想起此前那位人称最执着的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也是用八次提案的形式表达对河南教育不公平的呼声。从现实数量来看,河南有本科类公办高校30多所,民办高校10多所,加上专科学校,就是100多所高校。但河南一亿人口只有一所“211”。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横向比较,河南考生所面临的教育不公平,可谓是清晰可见。而作为以教育投资为主业的李光宇代表,有此番言词恳切的“呼喊”,无论是基于其产业的考量,还是作为履职的发声,都值得点赞。

得看到,通过争夺指标来实现资源拢聚,这依然有着计划时代的深刻烙印,而以人口基数来分配,恐怕也并非科学合理的资源分配方式。而无论是从广义上的公平,还是从教育规律来说,高考高招的录取改革,应该有系统化的思路。

说到底,停留在个案式解决逻辑,尽管对应的是当下教育资源分配模式,却并不能真正改变弊病丛生的高考高招,自然也就不是着眼于“教育公平”的诉求。也只有在“教育部直属”、“中央财政支持”上得到突破,才能实现教育资源的格外“照顾”。在这种分配格局尚未打破的大环境下,希望录取名额实现整体公平只能是奢望。

于此而言,要实现教育公平,显然不是一次或者多次提案所能解决的,还是需要在深度改革上下工夫,让教育资源分配不再沿循着计划时代的思路,能从整体公平设计上着手,祛除教育资源分配中的地缘因素。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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