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对非法办学幼儿园不能简单取缔了之
2014.01.2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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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丰台区周庄子村一家幼儿培训机构门口,一个小女孩放声大哭。她和同学早晨来上学时被治安联防队员拦下,告知不能入内,几十名孩子在门口台阶上坐了一上午。据了解,该幼儿艺术培训中心以幼儿园形式存在已长达7年,村委会以其无办园资质、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将其关停。家长担心,孩子们将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此前丰台南苑乡分钟寺村的11所幼儿园,也因“非法办学”被关闭,2000名孩子面临无学可上。(新京报4月20日) 幼儿培训机构不具办园资质、存在安全隐患,就是加以“规范”,也难达到基本要求,关闭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关闭之前,有关机构不能不考虑这些幼儿的上学问题,不能简单地关闭、取缔了之。周庄子村村委会蒋主任称,村委会按照“取证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精神将其关停了,就是取缔了。村里也没有能力安置培训中心的学生。这是粗暴的处理态度和方式。 也许蒋主任说的是实情,他得执行政策,同时又无能力安置学生,所以只管关,不管学生的去向。就不合格幼儿园的规范、关闭看,这不能只是一个地方的任务,而必须统筹考虑。在这方面,丰台区教委应承担统筹责任。进而,北京市对于不合格幼儿园的关闭,应有明确的工作措施。 不具办园资质的幼儿园的规范、整顿,是一个历史问题。解决这一历史问题,切记快刀斩乱麻,“一刀切”。站在地方政府角度,按照规定,将所有不合格的幼儿园全部关闭,自己也就没了监管不力的责任,改日出了安全问题、家校纠纷,也可“免责”,但是,如果监管的结果是大批幼儿无园可上,这是政府部门更大的失责。对此,政府部门可以解释,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政府没有保障的义务。学前教育目前的非义务性质,确实给了地方政府不顾学生受教育权的口实,但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加强学前教育的意见,已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学前孩子的教育,各级政府责无旁贷。 另外,这些幼儿园已经存在了数年,一直在“非法”地为适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那时,政府部门在哪里?为何对他们的“非法”睁只眼闭只眼呢? 从尊重历史出发,对于不具资质的幼儿园,政府部门应设定过渡期限,并在过渡期,想办法帮助这些幼儿园取得合格的办园资质,包括对其进行扶持,改善其办园条件,这也是符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基本精神的——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如果评估下来,难以通过扶持使其达到合格的办园条件,则应该安置所有在此求学的学生。 今年2月,教育部基教二司副司长李天顺在介绍学前教育的通气会上表示,要加强规范管理分类治理无证办园,要求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努力扩大资源的同时,对现有的无证办园进行清理整顿,对于那些经过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就颁发办园许可证。但对于经过整改以后,幼儿的安全、健康仍然不能保障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这是尊重历史的态度,但对于坚决予以取缔的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没有明确意见,为此期望有关部门能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不能让取缔造成大批孩子失学。物理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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