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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应进入学校课堂教育
2014.01.25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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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应进入学校课堂教育◎文/编 乌江/最近,又在电视上看到了有关传销的报道。大多是二十来岁的人群,没有固定职业的年轻人居多,特别是农村人,还有少数大学生。
在我的记忆中,国家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但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年轻人冒着不顾法律,怀揣着发财梦想钻入传销行列。传销真是屡禁不止,越打越有。真让十分揪心。一边是愤怒一边是担心,叩问自己着自己,在以后教育学生中我该如何去教育他们不再重蹈覆辙,不再让这些未来的孩子们走上这条所谓的“发财”之梦,让他们远离这条空想的“发财”之道,把这条“发财”之路斩钉截铁的断掉。
为了把个屡禁不止,年轻人的美好“发财”梦想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清楚。学校的教师平时利用班会课和团队课,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第一:讲解什么是传销?首先从定义上给学生讲解清楚。传销是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二跟学生讲清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跟学生讲清楚,不正当直销的有个五个判断标准:   
标准一:“拉人头” 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标准二:高额入门费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标准三:虚假宣传  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的.   
标准四:高价高奖励 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    标准五:不许退货  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同时跟学生讲清另外一种易混淆的直销,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
第三,讲清传销的危害性
(1)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2)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0多起,其他治安案件660多起。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3)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唆使参与人员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抗性日益加剧,而且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还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宣传讲解时,可以下载打击传销的视频资料给学生看,结合传销对社会结家庭等影像资料等等。把以上几点可以弄成宣传册子,发给每位学生,然后学生回家再给父母或哥哥姐姐讲解。再给周围的左邻右社的亲朋好友宣传讲解。
另外给学生讲清“天上不会掉馅饼”。而且传销往往是骗的亲人,自己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妹妹甚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娘等等,还有就是亲戚朋友,或者同事同学等等。教会学生感恩,不要以这种昧良心的方式来回馈自己的亲人,这种方式是不会发财。只能毁坏自己的家人,毁坏亲情友情。最后危害整个社会,乃至走向犯罪。
当然要彻彻底底铲除传销肯定是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只靠一个教育人,一个部门是绝对不行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其一,建议国家在中小开设一门打击传销的课程或在政治课本里专设章节讲解有关传销的知识.让打击传销知识从小就植入到学生心里,知道传销是一种非法的组织活动,这样普及到千家万户,这也许比光靠公安和工商部门执法效果好得多。
其二,建议多管齐下,加大传销的执法力度。包括工商和公安要常抓不懈,建立一套长效的监管机制。传销的居住点大多都是在城乡的结合部,对租用房屋的房东必须有相应的监管和惩罚机制。房东必须有责任了解清楚租用房屋所有情况,包括事先的登记,人数,用途。且有义务和责任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同时对从事传销的犯罪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加重罚款以外,还有量刑从严从高。
其三:建议当地政府和当地社区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从事传销的人员。当地政府和社区干部宣传打击传销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其四,建议借鉴国外的做法。美国同样打击各种传销诈骗犯罪,美国是直销的发源地,但美国却没有全国性的专门直销法律;他们的直销公司主要受两种法规约束,一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二是美国各州的直销法律。看美国各州的法律很有意思,他们主要都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反金字塔法,第二是都有冷静法。而且各州的冷静法与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冷静法规相似,基本内容都是消费者有权在3天之内退货而不受任何补偿性罚款。没有什么禁止传销的法律,但美国人却难以见到中国式的传销.
天下的教育人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一点小事情。也相信在全社会公民的参与和抵制下,传销会失去市场,失去生存发展的空间。物理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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