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为改革试点高校加油
2014.01.24 15:17

王尚老师微信

关注王尚老师微信公众号:王尚 ,可免费获取物理视频资料

为改革试点高校加油□包万平●制定大学章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法治的基础,是建设一流大学的保障。●若要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就必须尽快制定大学章程,让大学有法可依。●我们期待着《复旦大学章程》能够成为破解中国大学发展难题的一剂良方,为其他大学提供一个参照。●如果要设立大学章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教育部、教育厅等政府部门就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作为26所“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学校之一,复旦大学近日正在起草的《复旦大学章程》引来各方关注。复旦此次改革呈现出几个亮点:一是重视章程,通过章程推动改革,这在以前不多见;二是主动提出约束校长、行政管理者的权力,施行依法治校、民主决策,这难能可贵、实属不易;三是学校领导和部处负责人退出学术委员会等,在我国教授治校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四是成立本科生院,把教务处、招生处、学生处等部门合并进书院,并通过章程发挥作用,这给我国高校机构改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值得肯定。虽然杨玉良自称是“理想主义者”,但这次的理想与现实并不遥远。一方面是因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教育改革之时,试点院校获得了理想的权利,允许打破常规进行实验;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个理想更切合教育规律,符合大学的学术逻辑,通过改革就能将理想变成现实;此外,我国大学已经发展到了改革的关键期,眼下现实与理想也就一墙之隔,并不遥远。现在,如果我们通过改革破除这道墙,理想也就成了现实,如果不敢向前一步,生怕冒犯了什么,那么理想永远是理想,离现实异常遥远。让大学有法可依制定大学章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法治的基础,是建设一流大学的保障。从理论上讲,章程是大学的法理基础,是办大学的唯一依据,先有章程后有大学,从世界范围内的大学来看也是这么做的。由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校也注重制定大学章程,大学发展迅速,涌现出了诸如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台湾大学等一大批世界高水平大学。但是我国大陆地区恰恰相反,有大学没有章程,大学无“法”可依,只能“看着办”。从1995年的《教育法》中有大学章程的正式提法,到1999年《高等教育法》明确要求设立高等学校需要提交大学章程算起,已经过去十几个年头了。时至今日,我国大部分高校仍然没有大学章程,有的学校虽然制定了章程,但是漏洞百出,错误连篇,没有起到章程应有的功能和效用,权威和神圣性更无从谈起。究其根本性原因,还在于制定的章程没有效力,也没有理顺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到今天为止,依然没有搞清楚大学与政府、社会的界限在哪里,这样就很难在章程里面明确界定大学的边界。目前被人们所诟病的诸多大学教育问题,其深层次原因,还在于大学没有行之有效的办学章程,也没有明确大学发展中的根本性问题。若要摆脱目前的困境,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就必须尽快制定大学章程,让大学有法可依。首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方式,让章程具有法律效力,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只有人大通过的大学章程才可以抗拒外来的干预,大学章程才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全国重点大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高校由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就行,不然的话,大学章程很难发挥作用;其次,合理划分大学与政府、社会的界限,明确哪些事情应该由大学来管,哪些是社会该做的;再次,交代清楚大学发展中遇到的基本问题,如学校党委与行政、学术之间的关系,还比如大学校长、副校长的权力义务,各种委员会的职责、师生员工的权利等等。只有这样,大学章程才能成为大学“宪法”,成为大学发展的最高准则。在《复旦大学章程》之前,有部分大学也制定了章程,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章程大多回避了大学发展中的所谓的“敏感”问题,采用绕道的方式避开了许多基本问题,章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期待着《复旦大学章程》能够对这些基本问题给出答案,成为破解中国大学发展难题的一剂良方,为其他大学提供一个参照。从政府、学校、个人三个层面着手其实,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除了制定管用的大学章程,还需要解决几个问题。第一,在政府层面,简政放权,确保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对于这个问题,国家高层领导早已有明确认识,在各种场合再三申明要“简政放权”,确保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也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但就是落实不了。撇开别的因素不谈,就从教育部本身来看,教育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表现出严重的“越位”和“缺位”,该管的问题不管,不该管的事情乱管,使大学的自主权一点点地被剥夺和侵蚀,大学作为一个独立学术机构的概念已经荡然无存了。如果要设立大学章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教育部、教育厅等政府部门就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否则大学章程就可能会被架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也会成为传说。目前要做的就是,教育部、教育厅等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法律、服务等手段进行宏观管理该放权的放权,让大学在自由的空气里办学。可能有人会担心“一旦教育部放权,大学就会乱”,在我看来,这纯属杞人忧天,在中外教育史上还没有事实和证据证明在教育部高度管理的情况下,大学不会出现问题。恰恰相反,有例子证明在放权的情况下,大学会活力十足,会大量涌现拔尖人才和创新人才。第二,在学校层面,按照大学章程的内容进行相应的组织和制度变革。目前,我们的大学机构林立、人浮于事、官满为患。职能处室领导多如牛毛,遇到事情却找不到人。很显然,这种行政化的设置很不符合大学的本质属性。若大学章程要确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就会与现存的大学机构、人员发生矛盾。因此,就必须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中,围绕大学章程有序地进行大学机构、岗位改革,比如复旦大学把教务处、招生处、学生处等部门合并进书院,并通过章程发挥作用,还比如北师大的学部制改革等都是一些有益的尝试,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大学的成本,同时也增强了学校的办学活力。另外,还需要对原来的一些学校管理制度进行通盘整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没有的就要及时补上。只有这样,大学章程才会与其他大学制度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体系,不至于出现制度互相打架的现象。第三,在个人层面,转变观念是关键。我们的大学在行政化的背景下成长了上百年,在大学里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里,已经习惯了上级的指示,熟悉了大学围着领导转的模式,根本就没有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思想。因此,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观念要先行,目前急需解决的就是大学里各类人员的思想观念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过不了关,制定再好的章程、有多么完美的制度,都起不到作用。如果大学章程确立的话,这必将是一个办学思维上的革命。这就要求大学管理要跳出原有的惯性与框架,确立以学术为中心,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养成遇到事情看大学章程的习惯,改掉那些动不动就向上级领导“请示”的官僚毛病。最后,就是落实的问题了。《科学时报》物理网博客

关注王尚老师微信公众号:王尚,可免费获取物理视频资料

王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