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班主任岂能如此对待有嫌疑的学生?
2014.01.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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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南网报道,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偷钱,15岁的初中生小虹给父母写下“遗书”,两度离家出走,最后一次在当地派出所帮助下,小虹在长沙被截住……去年12月30日下午,福清镜洋镇下施村村民吴建华夫妇俩,再次来到女儿就读的良镇中学,希望校方能澄清事实,但未如愿。当记者来到良镇中学采访此事时,魏姓班主任对此十分反感,称:“我是人民的教师,你有什么权利问我这些问题!”并称自己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答复此事。
教师有没有义务向前来采访的记者反映事情真相暂且不说,但魏姓班主任那句雷人的话语颇值得人玩味。在记者面前,他竟然学会了借用官员的腔调来发表雷人语言:“我是人民的教师,你有什么权利问我这些问题!”如果读者朋友没有忘记的话,这句话与郑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城建处处长王冠旗的话几乎是如出一辙。
2009年11月4日,郑州某都市报刊登了一篇调查稿《“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文中记者质疑1200万元的养犬管理费的去向,采访了郑州市养犬办负责人王平,希望公布相关账目,王平让记者直接问财政局。记者通过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上了该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城建处处长王冠旗,王冠旗质问记者说:“你是不是党员?如果你要采访这笔费用的开支,就必须获得我们局党委和新闻发言人的批准!办公室让你直接采访我是违反规定的!”当年,此话被网友评为最雷人官腔之一。没想到时过境迁,此雷人官腔竟然在一个教师身上被复制,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其实,魏姓班主任不愿答复记者的事十分简单。此事的起因是,去年12月1日,小虹同寝室同学丢失了30元钱,班主任魏老师让全班同学在纸条上匿名写出“嫌疑最大”的同学名字,最后小虹得票较多,于是被班主任魏老师让同学搜她的身和她的抽屉。结果,在小虹的抽屉里找出30多元钱。可小虹表示不服,说父母这星期给了她65元钱,抽屉里的30元钱是她剩下的。但魏姓班主任并没有听小虹辩解,还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说,看上去越老实、越不爱说话的人嫌疑越大,“学校里17个摄像头都拍到了你偷钱的过程。”
学生在寝室里丢钱,让全班学生检举揭发,这本身就是对自己学生的不信任,而且容易造成学生之间的不团结,更为严重的还会导致学生之间互相猜忌、仇视。怀疑毕竟只是怀疑,但让学生匿名写出“嫌疑最大”的同学名字,不排除同学中有泄私愤、寻报复的行为作祟。作为班主任,应该讲究方式方法冷静地处理这件事情。比如,把学生单独叫至一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询问,或者打电话通过咨询小虹的父母来了解情况,再者通过学校领导根据摄像头的记录进行调查取证等,而不是由老师信口开河。如果一个班主任连自己都不清楚的问题交给学生去处理,这就是对学生的不信任、不尊重,说得严重一点,就是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也难怪小虹会感到委屈,最后留下“遗书”离家出走准备自杀,以示自己的清白。好在此事报案及时,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学生被老师“冤枉”的事在学校时有发生,而且后果极为严重。据齐鲁电视台2009年6月26日报道,一名叫圆圆的13岁女孩,因老师怀疑她偷了自己的手机(后来老师在自己办公室找到),命其交出,未果就痛打圆圆。圆圆被逼无奈,为了表示自己清白,在课堂上喝下一小瓶农药,后因抢救及时才幸免一死。
我们总是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事的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然反其我们有些老师的行为,完全丧失了作为一个老师应该担当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行为简单,态度粗暴,处理问题过于想象化。像这样的老师,又怎能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人才?联想起今天社会上青少年犯罪率呈低龄态势这种现象,难道我们的教师没有责任?如果说这位魏姓班主任老师自己的行为是对的,又何必害怕记者采访,而且还要口出狂言,说出让人大跌眼镜的雷人之语?
善待学生不仅需要老师的修养,也需要老师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担当一份社会责任。要是学生真做错了事而不肯承认,老师对其表示怀疑没有错,关键是在不伤害当事学生的前提下用什么方法去进行处理。以小虹这位15岁女孩为例,究竟是谁偷了学生的钱,连班主任心里都没有底,却让全班同学进行检举,这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而且这本是班主任自己应该着手处理的问题,却把属于自己教育学生的权力盲目地交给学生,这是一个老师所为吗?真是荒唐!
从小虹遭遇怀疑这件事来看,我们的学校以至于我们的老师,应该站在家庭和社会的角度设身处地为学生想想。毕竟都是未成年孩子,他们从学校和老师那儿所接受的教育不该是怀疑和简单粗暴,而应该是循循善诱,教会他们在接受知识的同时学会怎样做人,做怎样的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教书育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社会意义。(东方木)物理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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