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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中小学乱收费仅有禁令是不够的
2014.01.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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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形形色色的乱收费现象一直是中国价格举报的热点,不仅民众对此怨声不断,广大学生家长也颇感无奈。近些年来,虽然官方曾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整治风暴,但收效甚微,效果不佳,有些地方甚至愈发变本加厉。
为了严刹乱收费这股歪风,在离今秋开学还有相当一段时间内,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近日又联合下文发出通知。通知规定,中小学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中小学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名义乱收费,可以说是旧话重提。早在四年前的2006年4月6日,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就曾以《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至各省市,其中第三项“主要措施”中就提到:严肃查处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面向学校的各种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滥印、滥发教材、教辅材料的行为;利用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行为等。但事实证明,意见和禁令并未在有些地方得到广泛落实。
据央视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教委超越收费管理权限,擅自将部分学校初中借读费标准每学年由300元提高到3000至3500元;福建省南安市五星中学自立名目,向初三至高三的学生收取复习印刷费1.3万元,向初中毕业生收取补考费4万元;湖南省新邵县陈家坊镇联校向全镇21所中小学生收取危房集资费28.8万元,收取教师奖励基金1.9万元。尽管有些问题得到了相应的处理,但每年开学之际乱收费现象依旧存在。所以说,在乱收费这个问题上,仅有禁令是远远不够的。
禁令作为部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不等同于法律法规;即使法律法规,也很难去完全遏制,更不用说是禁令了。这是何因?问题在于,任何一项禁令或法律的贯彻落实,都取决于领导人的思想觉悟高低和原则性的强弱以及对禁令的态度和责任感,因为人与人不同,加之地域差异悬殊,越是经济繁荣的地区,乱收费现象就愈发严重。这除了利益上的相互驱动之外,也与彼此间的袒护、纵容以及监管上的失控是分不开的。故此,仅靠几条禁令就想约束和禁止乱收费现象,基于中国国情和地方保护主义,目前还难以完全做到。
但不是说禁令就没有作用,问题在于禁令要与相应的举措、具体执行人的定位以及监督手段同步进行。比如前不久,为了遏制河南省教育乱收费现象,大河报开通了群众举报电话,专门接受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的投诉,并对乱收费进行采访报道。同时,该报还邀请有关专家,对中小学的有关收费政策向群众进行解读。
此举措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这比单独地执行几条“禁令”要开明得多,这样做,对一些学校乱收费起到了一定的遏制和监督作用。目前,中国的教育现状是,中学生入学压力大,竞争颇为激烈,教育乱收费的名目更为繁多。小升初、初升高,差一分3000元似乎成为明目张胆的乱收费标价,还有的地方政府将公办学校的“择校费”让政府财政指定账户来收取。除此之外,学校也是雁过拔毛,乱收军训费、喝水费、补课费,多收学费和住宿费等,搞得家长叫苦不迭。
就以笔者所在地为例,暑期还没有开始,一些教辅资料的订单就摆到了学校校长的案头,不管学校要不要,订多少,不是由学校说了算,到时相关部门直接到由政府财政指定的帐户上划帐。更为离奇的是,一些教育出版部门与教育局联手,强行搞摊派,要求中小学生人手一份杂志,并以行文的方式按订阅杂志多少与学校的考核挂钩。这还不算,学校作为一级单位,根本没有自主权,购买任何教学用品首先得以报告的形式待主管部门批准之后,只能到教育局指定的店子去购买,最后稀里糊涂把钱给扣除。还有,每期的计算机维修费、学生体检费、教师基金费等,名目繁多,连学校都不知怎样扣除,也无清单,均由教育局说了算。
上级的政策是好的。无论是国家的法律还是禁令,对教育乱收费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问题是禁令出台后,由谁去执行,怎样去执行。如果监督监管不能到位,禁令又能起多大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基本上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但要真正落到实处还有待加大督促、监管和检查力度,发现一例,处理一例,不给违纪者以可乘之机。
早在四年前,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就作过重要指示,她要求全国各地切实履行好政府对教育收费、教育发展的管理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勤俭办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能;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继续组织专项检查。但一到下面,落实起来就相当困难,问题出在哪?出在没人去管,没人敢管,因为利益上的事“牵一发而动全身”,最后只好官官相护。
教育乱收费问题不少,而且有太多的“黑洞”。去年11月11日,当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王定华做客人民网,围绕“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他强调表示,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此话一出,立即遭到网友质疑,并强烈要求王司长到下面走走看看,搞一些调查,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
事实上,教育乱收费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愈演愈烈,只是没有暴露而已。对此现象,如果还不采取强硬措施和非常手段予以严厉遏制,仅凭下级汇报来大做文章,十有八九要葬送中国的教育;而教育要想均衡发展,要想解决贫困地区孩子入学难等问题,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古人云:屋漏在上,知之在下。教育有没有乱收费,教育局有没有起到督促监管责任,地方学校的老师以及学生家长最有发言权。所以说,要想遏制教育乱收费,除了禁令之外,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敢于“亮丑“,敢于担责,定期定时对各学校的收费现象予以公示或通报,发动家长和老师,采用外监督内监管的督促方式,设立举报电话,齐抓共管,两手过硬,决不纵容,发现一例,立即曝光,以儆效尤。(东方木)物理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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