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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龄童手指被老师打断,校方无责?
2014.01.0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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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老师敲断8龄童小亮手指-据大河报报道,在驻马店驿城区双语小学,二年级学生王亮(化名)被吕老师用棍打屁股时因疼痛难忍就用手捂,结果其左手小拇指被夯成粉碎性骨折。小亮住院后,吕老师到医院看望并送去1100元医疗费,此后,老师不见了踪影。小亮住院治疗7天后,因医疗费没了着落回到姑姑家疗养。21日下午,记者到学校采访,一副校长说:责任在老师,不在学校。
看了这则新闻,一连串的问号在笔者脑子里打转:一个才8岁的孩童,老师如何下得了狠心将学生手指打断?这个学生究竟犯了什么事,用得着对一个8岁孩童实行棍子教育?这到底是怎样一所学校?老师把学生打伤,为何学校要推卸责任?
从报道来看,驿城区双语小学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每半个月过一个大星期,孩子们可以休息三四天。据小亮说,事发那天(7日)早饭时,生活老师打给他的菜和馒头让同学吃了,他再次打饭时,老师不给。饿着肚子的他拒绝进教室上课。这时,五年级的吕老师打这儿经过,问小亮咋不进班,小亮噘着嘴没有理睬。吕老师很生气,揪小亮的耳朵,接着又踹了几脚。见不远处地上有根木棍,吕老师捡起后朝小亮的屁股上连打4棍,在第五棍扬起时,疼痛难忍的小亮急忙用手捂住屁股,这一棍落下去打在了小亮的左手上,小亮手疼得钻心,大哭起来。小亮的数学老师和班主任见小亮的左手红肿,急忙将其送到附近的骨科医院。
报道对事发经过描写得十分细致。稍有修养的老师,在处理这件事时一定会格外小心。小亮毕竟是二年级学生,五年级的老师他不一定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吕老师应该先问清楚小亮为什么不愿进教室,即使学生当时撅着嘴没有理睬,老师也不该随意乱揪学生耳朵,更不得用脚去踹学生,因为老师没这个权力。最后用棍子打学生屁股更是超越了老师的教育权限,是对学生生命健康权的肆意侵犯,应该负全责。
可见,这位吕老师是平白无故地伤害了学生,不仅心狠,而且毫无师德,没有人性。更为可恨的是,在伤害了学生之后,仅去医院看望过一次,送了点医药费便一走了之,再也不见踪影。这还是老师吗?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无论是哪一位家长,看到孩子伤成这样心里都会难过。作为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积极配合家长,首先对孩子的心理进行疏导和安抚,而不是一走了之。老师这样做,不仅是伤害了孩子的手指,而且也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并将给孩子的一生留下可怕的阴影。
近些年来,学校的安全事故不断,在这些安全事故中,老师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也是学校安全中最大的隐患。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是对学校的信任。而作为学校,无论是《教育法》、《教师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学校和老师关心、爱护学生做了明确的规定。那么老师随意体罚和伤害学生,学校该不该担责?回答是肯定的,不管校方承认与否,老师在校园内体罚、殴打学生,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学校还叫学校吗?这岂不是与社会没有什么区别?何况这还是一所寄宿制管理的学校。家长交出高额的费用送孩子来这里读书,无非是想让孩子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都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我们在呼吁社会给孩子以安全感的同时,为什么教书育人的学校就不能保证学生的安全?老师随意打人,校方不但不担责,反而还要推卸责任,试问,还有哪位家长敢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读书?这样的学校家长能放心吗?
故此,小亮手指被打断,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角度,校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这样才能顺应人心,合情合法。如果逃避责任,就等于姑息养奸,不仅是在纵容老师犯罪,而且有辱“教师”这个光荣称号,为社会所不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我们不希望哪些毫无师德的“园丁”,肆意去摧残祖国的“花朵”。所以说,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老师的道德素质,首先得从学校领导抓起,对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事,要敢于担责,敢于负责。否则,一切皆为空谈。(东方木)物理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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