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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乐-在今年的两会上,一些著名大学的校长对于社会热烈讨论的“去行政化”问题“集体发声”,纷纷抨击“去行政化”理论的不当之处,形成了在大学“去行政化”问题上的反对派及争论态势。按说这种争论是好事,不仅有利于清除阻碍大学发展的思想障碍,达成在“去行政化”问题上的思想共识;也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民主风气的形成。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参与争论的双方却没有表现出同样的理论水平,进而没有表现出平等讨论的态势。大学“去行政化”理论的提出者们根据行政化体制和思想对大学本质和精神、大学教师尊严和权利造成的伤害,以及行政化现象导致的大学在行为和精神上的沉沦和堕落,提出了应该在大学中进行以减少行政权力对学术活动干预为基本内容的“去行政化”主张。这种教育主张及其理论依据在数年前就已经诉诸媒体和社会,并且在近年来的讨论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从而汇聚成了社会上目前流行的“去行政化”理论。
参与争论的另一方大多是一些著名大学的校长(包括一些大学书记及副校长)。他们的观点虽然五花八门,但其核心思想只有一个,就是大学不能“去行政化”。虽然他们观点中的许多说法明显地缺乏社会公义和文化逻辑的支持,显得似是而非及有理无据。比如:首先站出来反对“去行政化”观点的“贬低教育说”,就被学者质疑难道大学的尊严需要用行政级别来维护吗?请问蔡元培是什么级别?梅贻琦又是什么级别?有的观点则完全是无的放矢,让人感到莫名其妙,比如有人提出的“大学不能没有行政工作”的观点,就很令人错愕。因为从来没有人说过,大学不需要行政工作及行政人员。但是,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和社会背景,使他们的有些主张虽然牵强附会,给人以挖空心思、强词夺理之感,但仍然能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占据舆论的中心地位,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影响。
如果不是用我国早期的一些大学校长及国外的一些大学校长的身份、影响、气度、行为作对照,或者说将目前的大学校长们回归到他们在本来意义上的世俗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曾经是普通教师或大学生),我们可以说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思。因为对于已经太习惯于将大学校长当做官来做的人而言,不让他们有官员的待遇和官员的享受,他们肯定不愿意。而对于大学“去行政化”理论中的“校长由教师或教授民主选举”等内容,他们也肯定要强烈地反对。因为这正如有些网民所言,作为大学行政化制造的特权和利益的最大享用者,他们怎么可能会自愿放弃这些好处呢?所以,齐心协力地反对“去行政化”,并希望利用手中掌握的社会资源压制住理论界要求“去行政化”的呼声,对他们而言,也是自然而然的。只是这样一来,大学怎么办?还要不要进步?因为大学行政化的风气,已经使大学积弊重重、声名狼藉,在外备受社会的批评和诟病,在内上下貌合神离,缺乏真正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人们仅仅是因为生计才聚集在一起。而维持这些校长们力保的行政化,其结果无疑使大学更加彻底地市场化、官场化,大学对社会承担的文明和进步引领责任,将会更加地成为镜花雪月,遥不可及。
综观大学“去行政化”理论产生的缘由,人们呼吁“去行政化”的目的,并非只是针对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及其待遇,而是由于大学中的行政权力极度膨胀,对大学本质及教师尊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进而抑制了大学教育的功能和意义,使大学不像大学。显而易见,人们是为了挽救大学的精神和品格,挽救大学学术和教育才提出“去行政化”理论的。
事实上,即使是呼吁大学“去行政化”最强烈的人们,无疑都明白这样一个事实:比之于社会上任何领域的官员,大学校长群体可以说还是最廉洁、最优秀、素质最高的。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学术上是有很深造诣的,其个人品格和成就是令人尊敬的。换句话说,如果不当校长,他们可能都是很好的教师或科研人员。然而,人们不能因此而漠视大学中的问题,不能任凭大学中的行政权力无限膨胀,进而毁灭大学的价值和意义。人们呼吁在大学中进行“去行政化”的活动,固然有针对大学校长权力不受约束的内容,但更重要的还是希望消除大学中行政权力极度膨胀的这样一种现象。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面对声讨大学行政化的汹汹人言,一些大学校长却反其言而行之,明确表示反对“去行政化”,这种现象确实既令人瞩目,又耐人寻味。
我国的现代大学是从国外移植过来的舶来品,在移植之初,就进入了本土的“官本位”体系,遵循了“官本位”的活动逻辑,成为一种官僚性机构(蔡元培先生改造旧北京大学的意义正在于此)。大学的校长要由政府任命,并且是作为纯粹的政府代表来管理校务的。毋庸置疑,这种制度中的大学校长,其权利是天然缺失的。而这种缺失其所以没有对大学发展形成太大的障碍,或者说没有成为大学活动中的主要矛盾,是因为在我国现代大学活动早期,一方面,管理大学的政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强政府,其对大学的管理没有像现在这样事无巨细地什么事都管,而是只管大学的基本方向及校长的选拔和任命,因而没有对大学的自主权构成严重的伤害。同时,由于其时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部长或总长)一般都是由懂教育的人来担任,他们能够在一般意义上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大学的活动自主权,使大学与政府的矛盾保持在适度的程度。另一方面,作为大学掌门人的大学校长们也多是由一些内行的人来担任,特别是由一些对教育有献身精神及真知灼见的社会名流来担任,他们的学问、人品、威望可以说都是“一时之选”。他们在大学内部能够得到师生们的衷心拥护,在校外能够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政府官员的尊敬。他们的执掌大学,自然地使大学成为社会的文化圣地,也使那些有权向大学发号施令的人有所顾忌。
事实上,在我国现代大学活动的早期,是一直存在着大学校长与政府的权力博弈的。只是由于大学校长们的特殊影响和威信,使政府对大学的干预被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给大学正常活动形成大的阻力。可以说正是得益于这些条件,我国早期大学才能在很高的起点上培育了现代大学精神和制度,取得了与世界大学同步的水平和极其辉煌的成就。
追溯我国早期大学校长的形态,可见他们中或许会有人因为政治主张不同而与有些师生发生矛盾(比如北京女子高师校长杨荫榆,解放后曾被长期批判),有人因为治校理念不同而被师生弹劾(比如清华大学校长罗家伦,曾因废除教授治校制度被师生弹劾),但他们的个人品格都没有问题,他们对教育的信念和信仰都令人尊敬。比如上述的两位校长,虽然其治校举措曾招致异议,但历史证明他们还是卓越的教育家,后人对他们的个人品格和对教育的贡献还是充分肯定的。可以说正是由于他们的崇高威信及卓绝努力,才化解了大学各方面的危机,使我国现代大学在社会极度动荡的年代,能够薪火相传,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栋梁之材。
当然,这些校长们其所以能够按照自己的教育理念治校及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因,是得益于当时特殊的教育形态。一方面,当时的教会大学、私立大学、公立大学并存的多样化教育状态,形成了社会性的大学规则和教育风气,也构成了教育相对独立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观念。我国早期大学的“较高起点”及“辉煌成就”,正是在这样的大学多元化环境及政府的有节制管理下形成的。另一方面,当时的政府在名义上追求的宪政目标及政府在实际上的弱势地位(早期大学隶属于的北洋政府及民国政府,都没有完成国家的实质性统一),致使其对大学的管制有所顾忌,从而为大学校长们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提供了机会。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安徽大学校长刘文典顶撞蒋介石事件,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向蒋介石“约法三章”的佳话,都证明了当时的大学校长是可以有自己的教育个性的,也是具有较大的治校自由的。
大学校长地位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转折点,始于新中国建立后的大学“院系调整”,以及其后的一系列改造大学思想和组织的政治化运动。这些运动将大学驱赶进政治化的旋涡中,使其只能在严酷的政治化潮流中随波逐流。这种制度和文化环境中的大学校长们越来越脱离学人的身份,成为遵命办学和落实各种政治化任务的教育官员。他们的工作职责已不再是以维护教育品格和精神为宗旨,而是以落实各种政治指令为指归。这种体制下的大学校长,已经不是教育的良心和灵魂,不是教师和学者意志的化身,而成了政治的代表和执行者。他们的身份与个人的品格、学问、威望已经没有了什么关系,一些缺乏基本教育素养的人同样可以到大学中担任校长或书记。不少担任校长、书记的人在乎的也不是早期校长们追求的社会清誉,而是校长、书记职位所包含的行政级别及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这样,经过多年的政治化制度的规制和政治化文化的熏陶,大学目标和宗旨在人们心中已经是面目全非,教育行政化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深入人心,并且已经演变为许多大学人的人格和自觉意识。人们对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有教养的人”的宗旨已经十分陌生,代之而起的是“大学是改变命运的机会”,是“职业资格制造场所”或“大学文凭的制造中心”等观念。不仅学生及其家长、政府教育行政机构的官员这么认为,就连大学中的大部分教师及领导也是这样认为的。正是人们在大学性质及功能上的这种“共识”,才造就了大学中经久不衰的功利化、技术化、庸俗化潮流和风气。
由于缺乏理性的大学价值观念的引导,人们在大学活动中的基本立场改变了,对问题的态度和看法也变了,在学者们认为很成问题的大学行政化,在校长们眼里则不是问题,甚至被认为是应该追求的工作目标。他们不遗余力实践的反而是如何加强行政化,使行政化的技术更完美、更成熟。在教育的现实活动过程中,他们不认为教师权利被剥夺、教师的人格被轻慢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大学成为政府下属的准行政机构,被按照行政逻辑管理的意识,已经转化成了他们的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从这个角度上看,反对“去行政化”的大学校长们的各种观点,或许并不是作秀,而是他们真实的心声和态度。而这,则可能是最可怕的。因为如果他们是明白的,社会还可以寄希望于他们的自觉纠正。如果他们是真正的不明白,那寄希望于他们来改善大学,则无异于白日做梦。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则大学教授无权利、无尊严,进而无气节、无学问;大学生无志向、无品德、无修养;大学教育精神和文化传播徒有虚名的现象、大学价值和意义无从产生的现象将更加严重。大学的更加沉沦和堕落,将使社会的文明和进步难以为继。
大学“去行政化”争论可以说是一面镜子,它不仅从一些大学校长的反“去行政化”观点中照出了大学行政化问题的严重性,也照出了在社会的主流意识及集体意识中,对什么是大学、什么是大学精神等教育常识的陌生。这种现象提示我们,中国的大学发展,不仅存在着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改革大学校长选拔方式等问题上如何形成共识的问题,更存在着关于大学本质、大学精神、大学宗旨、大学理念等理论的普及问题,甚至于存在着对什么是教育、什么是教师、什么是大学等教育常识的启蒙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既非一日之功,需要从长计议,又需要首先解决形成这些问题的思想认识问题,亦即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说的,需要进行一场澄清是非的思想革命,从哲学的层次上、从国家的层次上明确是非,为大学发展提供理性的、清晰的、文明的思想基础。而这些,或许才是大学“去行政化”争论对我们的真正意义。(作者为江苏大学教授)
《科学时报》
大学“去行政化”可试三策
□王凌峰
大学“去行政化”问题是今年两会与时论一大热点。2010年3月16日《南方日报》专访《纲要》起草专题组成员储朝晖博士获得的一条信息是,纲要征求意见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发表的建议有210多万条,来信1400多件,社会各方对大学“去行政化”问题的关注之高、期盼之热切可见一斑。
事有轻重缓急、主次先后。大学“去行政化”改革千头万绪,如何选择改革突破口?对此众说纷纭。但是,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只能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约束条件下选择最可行路径逐步推进。笔者认为,大学“去行政化”需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第一个关系是政府和大学的关系,集中体现在教育部门与大学的关系上。《高等教育法》赋予高校7个方面办学自主权,但实际上高校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办学自主权,一大表现就是各类评估评审太多。专业设置、优势特色学科、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都要进行评审,教授忙于填表、写材料,用于提高教学质量、思考学术的时间与精力能有几何?而不参加评审,就争取不到资源,做学问更是空谈。
第二个关系是大学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大学作为一个人数众多的组织,行政权力当然需要存在,但问题是行政权力过于强势甚至越俎代庖,高校堪称第二官场,学术权力话语权微弱。
高校内部激励机制无非“三子”——位子(职称与管理职位)、票子(分配)、房子,对此行政权力拍板,学术权力几无置喙之处。不久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对考核方案未经教师讨论即付诸实施表示不满即为一例。北大教授如此,遑论其他高校教授?如此现实下,高校教师群体价值取向官本位化、“校长一走廊,处长一礼堂,科长一操场”现象实属必然。
第三个关系是大学与社会的关系,高校如何主动、有效地回应社会对高等教育多元化需求?大学和社会关系归根到底还是政府与大学、大学内部行政与学术关系的问题,只要解决前两者,大学就天然具备了有效自我纠错机制,足以回应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笔者认为选择改革突破口应考虑以下原则:(1)在教育部权力范围之内。(2)不宜涉及到政治体制层面。(3)可以立即付诸实践、取得立竿见影效果。比如教授选举大学校长涉及到执政党在高校如何存在和发挥影响的政治层面问题,正如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所称,不是教育部单方面可以改变的。其他如高校成为独立法人等观点由于类似原因也很难短期内实质性启动。
基于上述原则,笔者提出三点建议:建立一揽子评估制度;做实教授委员会学术权力;实行行政人员与非行政人员课题、职称双轨申报。
简化教育部门对高校的各类评估指标与评估行为,以人均办学硬件、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科研产出、科研投入产出比为4大核心评估指标,对高校进行一揽子评估。高校主要办学资源如经费、学位点、招生规模、专业设置等以4大指标评估结果为依据一次确定,4年一轮。在此基础上,取消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精品课程之类的评审制度。就业情况采用抽样调查确定,高校上报数据作为参考。评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并对优秀比例作出限定。
教师聘任、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教学计划等事宜由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决定,报学校行政部门备案即可。校级教授委员会跨学科组成,考虑到学科差异,只负责程序与形式审查、学术道德问题审查。教授委员会议事实行无记名票决制。主任选举产生,行政人员不担任主任。教授委员会中非教学人员不超出25%。教授在处级干部选拔考核上有等同表决权。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院士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0年春季教育论坛演讲中就曾指出,高校有才华青年科技人员不少希望当领导,以获得更多资源。可见行政权力对学术资源的强力占有已成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建议申报课题、职称,行政人员与非行政人员双轨申报,行政人员申报课题数量、经费占所有课题数量、经费比例不超出25%。双肩挑人员按照行政人员对待。如此制度设计,势必迫使高校教工认真掂量自身优劣势,慎重思考进入行政还是教学科研岗位。
在做实教授委员会学术权力方面,2010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要求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干部任用需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投票。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办法中“列会人员”包含“其他需要参加人员”。
目前高校多数教授是中共党员,完全可以纳入“其他需要参加人员”口子,教授对行政人员考核任免有表决权,由此获得政策依据。一方面没有违背“党领导高校、党管干部”的基本政策,另一方面做实了学术权力话语权,推动高校民主治校以及党内民主建设。
改革后的教育部门应转变职能,管理方式由长期以来的“无微不至”转变为“提纲挈领”,加强宏观指导、退出微观管理,运用检查、评估或者评价手段,实现对高校的宏观管理。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8年《高等教育法》、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对大学“去行政化”的原则性阐述已经非常透彻,此次《纲要》很大程度上只是再次表述而已。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具体细则、细则实施时间表。否则,在各种利益博弈中,“宏观放权、微观收权”、“原则同意、具体不同意”现象无法避免,最后重蹈“规划规划,网上挂挂”、“纲要纲要,说着重要,做着不要”旧辙。可以说,出台具体办法与细则、时间表的快慢,是此次《纲要》能否得到落实、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落实的试金石。
1993年规划至今已17年,人生能有多少个17年?主事者宜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铁肩担道义的紧迫感与使命感,站在国家与民族的高度,积极筹划其事,推动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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