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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示范高中”与“优质高中”
2014.01.06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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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订《规划纲要》建言

“择校热”、乱收费是两会议论的热话题之一。正在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将择校热归结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教育配置不均衡。采取的措施是加大投入和均衡发展,满足人们享受优质教育的需要。同时,对“优质高中”(一般主要指各级“示范高中”)的录取指标分配到所在区域的各初中。乍看似乎挺不错。但教育圈内人细想起来,就会发现问题多多,如此改革,恐难奏效。因为《规划纲要》对什么是“优质高中”,什么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潜意识似乎进入了误区。价值判断如果有误,推理和改革措施岂能正确有效?

一、“吃人的示范高中”?

——这可不是笔者随意说的。09年4月27日大洋网转载《广州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就是《示范高中为何会吃人?》。文章开头就写道:“‘素质教育’示范高中成了杀人机器。这一景象,或许可以说是我们国家整个应试教育体系的缩影。”此话缘起河南西峡县第一高中(省示范高中)连续两年发生高中生猝死课堂和因不堪压力而跳楼身亡的事情。笔者同意该文的“缩影”一说。虽然不是每所示范高中、一般高中都有这样的事,但究其事件的本质,的确可称为“缩影”,因为如不是囿于篇幅,笔者可以一口气再列出十多件类似事件来。一位作者名叫凌吟文(大约是退休高中教师)的文章《如今的“示范高中”》对此有十项概括,颇为具体生动,而且该文后的跟帖基本是赞同的。一位网友的跟帖可谓言简意赅:“‘示范高中’大体如此”。

视频:新华网“新华纵横”对河南西峡一中事件的报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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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附该报道第二部分

二、“示范高中”=“优质高中”?

“优质高中”主要是指“示范高中”,这在已经成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应当是这样界定的吧,虽然没有明说。不然《规划纲要》中说到的“优质高中”指的是什么呢?《规划纲要》在论及“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时写道:“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要“扩大优质资源”——《纲要规划》将分配“优质高中”的招生名额视为解决“择校热”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写入文件。我们很清楚,择校在高中主要就是家长削减脑袋花大钱把孩子送到那些高考升学率高的“示范高中”。《规划纲要》说到要分配名额,貌似落实公平。然而,这不仅对缓解“择校热”作用有限——因为根本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而且实在难避逻辑上的荒谬。《纲要规划》的具体制定者是将目前各地的“示范高中”视为“优质教育资源”的,至少潜意识是这样的。

三、现在的大多数“示范高中”是“优质教育”吗?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2001年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中在要求初高中分离的前提下,提出“各地要建设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性普通高中”。这里对“示范高中”的定性是明确的。那么什么是素质教育?这大概无须笔者再定义一番了,但我们可以学习邓小平同志说过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低速度不是社会主义……”的排除法来表述一下,如下办学行为应当不属于“素质教育”的示范:

1、剥夺学生节假日休息的权利,任意延长教学时间,违规补课;2、违规收补课费、择校费等其它名目繁多的费用;3、到处设法将别校成绩优秀的生源“挖”到本校来,以提高本校高考升学率;4、搞“每天一试卷,一月做千题”的题海战术“魔鬼训练”,学生如“包身工”每天只睡五六个小时,体质下降,不堪重负,以致为此而轻生;5、一月一大考,一周一小考,动辄学校联考,学生、学校成绩排名次比高低;6、学校公然拉出“做一题,会一题,题题决定命运;拼一分,高一分,分分成就终身!”一类横幅;7、在校门口、闹市区张挂横幅或悬挂大幅广告式宣传牌到处宣扬本校高考佳绩,并在学校网站上常年于醒目位置登载;8、一切以高考为纲,许多所谓“副课”不上,德育、心理教育走过场;9、上级评估、检查弄虚作假……此类情况不一而足。我们不能说每一所“示范高中”都一样如此,但大体如此,程度有所区别,这大约是不争的事实。(稍举一例:四川宜宾示范高中闹市区张挂横幅,大肆鼓吹高考升学率)。

在一些“示范高中”,除了高考,除了硬件建设,除了收费,除了设法获得各种荣誉和利益,还剩下多少呢?有多少真正意义上扎扎实实的教育科研呢?有多少是在想创新人才的培养呢?也许不能说绝对没有,但恐怕也绝难成气候了。

《纲要规划》的起草者以及读者想一想:这样的“示范高中”是素质教育的示范吗?我们如果称这样的高中为“优质高中”,如此判断的逻辑前提是什么呢?教育的价值标准和追求究竟是什么呢?是脱离实际还是忘了2001年《决定》中的定性要求呢?《规划纲要》为何对“示范高中”早已成为“应试教育示范特区”的现实和充斥于媒体报道的事实、呼声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毫无反应无所作为,并将其称为“优质高中”呢?(《规划纲要》谈到高中发展时仅有一句:“克服‘应试教育’倾向”以及泛泛的老生常谈的要求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措施)。既然是“优质”的,那难不成我们要让所有的高中都向它们学习?诚如是,中国的基础教育要走向哪里呢?

四、教育改革必须从根本问题入手

“示范高中”的问题不仅仅是高中阶段的教育问题——中国教育问题很多,《规划纲要》都要顾及到,这是不错的。但是我们能因此影响对全国近2亿中小学生的教育状况、生存、发展状况的高度重视和警醒吗?他们可是关乎国家未来的呀!

1、高中教育状况直接制约和影响中小学整个教育过程。 从基础教育来说,高中是最高阶段,是小学、初中瞄准的靶子。社会以学历文凭为人才“准入证”的现状不扭转,应试教育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观;上小学就是为了能有好的成绩,想方设法上一所好的初中,瞄准的是上大学获取文凭;上了初中近期目标更明确,就是要拼命进入高考升学率高的“示范高中”,还是为了一纸大学文凭。即使那些所谓“优质高中”的录取指标切块分配到初中,初中毕业生还是要通过考试来竞争这些为数很少的指标,仅仅是可能性大了些而已,初中还是陷入应试教育模式中。客观上默许“示范高中”大搞应试教育,等于默许全国中小学扎扎实实搞应试教育。如此下去,中国的教育还有救吗?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就说明以应试为目标的教育已经深深渗透到国人骨髓里了——所谓“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什么叫“输”?“输”了什么?还用剖析吗?

2、目前“示范高中”的建设管理办法是制造新的教育不公。 10年后,我国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而我国目前建设和管理“示范高中”的办法是在人为制造新的教育不公。示范学校不仅获得政府的拨款大大多于一般高中;而且在很多地方允许示范高中如大学分批录取一样先于一般高中录取新生,以攫取优质生源;不仅如此,而且不少地方的政府物价部门公然将高中在收费方面分为三六九等,理由是“按质论价”,教育和商品没什么两样了。今年刚出台的谋省高中收费文件明文规定:“择校生收费标准:一般普通高中1000元;市示范高中2000元;省示范高中3000元”;而且即使计划内招生,收费虽只有几百元,但也是按三等明确区分的——这不是人为造成差距和不公又是什么呢?我们不知依据《宪法》还是依据什么法可以解释这样的规定,尤其是在我们正在努力向普及高中迈进的前提下。

3、政府给学校拨款的政策客观上鼓励“优质高中”违规收费,加剧教育不公和不均衡。 即使有物价部门的文件,一些“示范高中”还是会违规多收择校费,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能进校,也倾囊付出不含糊。于是政府搬出了“收支两条线”的法宝,所有违规收费全部上缴(这也不合逻辑,违规收的费用应该退还缴费者才对)。但有趣的是,给学校的拨款却与上缴违规收费和按文件收的择校费(名曰计划外收入)多少挂钩。此外,一些学校还有“账外账”、小金库,引发新的腐败。各方利益驱动,也是应试教育和“择校热”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如《楚天都市报》09年报道:武汉公布高中收费标准,“三限生”(即择校生)学费是“指令生”近7倍。有这么好的政策,谁不愿多招点“择校生”?

高中教育对义务教育有着制约和影响作用也表现在收费上。义务教育再均衡发展,学校间差距总是有的。在应试教育的桎梏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择校费由原来的“明规则”而变成“潜规则”,让家长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也们无可奈何。缺乏监督的“账外账”腐蚀了教育的纯洁。“名校校长前‘腐’后继”锒铛入狱或遭处分的报道屡见报端,从北京到广州再到南宁……

所以,从应试教育到择校热、择校费,不仅毁了教育,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示范高中”除了在素质教育方面应发挥示范作用,怎能在收费和应试教育方面“示范”呢?对社会究竟产生了怎样恶劣、深远的影响确实难以估量。不知为何,《规划纲要》对涉及全国范围的整顿和规范“示范高中”的办学行为只字未提?每年都有“示范高中”“吃人”的惨剧发生,难道没有必要立即整顿而将其视为“优质教育资源”还要“扩大”它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4、把“择校热”主要归结于优质教育资源缺乏或配置不均衡,是片面的,是认识上的新误区。 这样说的根据在于,即使所有学校人财物配置公平均匀,学校间的差距固然会明显缩小,但是差异性还是存在的,不会绝对在同一条水平线上,这是事物的客观差异性以及人的个性差异决定的(办学校最终是靠人:校长和教师),即使同为优秀校长,也会有个性、风格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择校现象存在的可能性是永久的,只是其热度也许会大大降低。

而引导如今择校热的直接动力主要不是追求所谓“优质教育资源”,而是升学率,是为获取一纸大学文凭以及由此带来的孩子将来可能的好薪酬好地位。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有一所学校,其设备简陋,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一般般,但该校对付高考很有“魔鬼般的一套”,升学率挺高,它难道不会成为人们不顾一切趋之若鹜的对象吗?因此可以说,当今择校并非择“校”,而是择未来高考分数——如果这也算“优质教育资源”的话,表面上看逻辑性是通了,可这反映了怎样的教育价值取向呢?教育部还要不要推行素质教育和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呢?

根本问题:可以说,除了教育投入,除了均衡发展(应当包括高中阶段),从小学到高中的基础教育的根本问题,应当是被应试等功利扭曲的教育价值回归本源,是必须彻底终结应试教育。不牵住这个牛鼻子,涉及2亿中小学生的基础教育难有健康的发展,“择校热”尽管也许会降几度,但恐仍属“高烧”范畴。关于《教育改革应从根本问题入手》笔者曾撰文专门阐述过,这里不赘。

诚然,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价值的回归,应试教育的终结,需要社会人才观和用人机制的转变,需要高考改革的认真研究和实施,需要职业教育有效的大发展,等等,非一蹴而就。但我们完全可与此同时,对“示范高中”问题着手解决——而解决的前提是重视它,研究它,一步一步规范它,从取消“示范高中”办学的所有如享受优于一般高中的拨款、招生等特权开始做起,再严格执行如某些地区已经在做的“鼓吹高考成绩、违规办学,一票否决制”等——而不是对“示范高中”的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将其纳入“优质高中”范畴,给基础教育以误导,客观上保护甚至肯定了“示范高中”成为“应试教育示范特区”的特权。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笔者认为,在公平享受办学权利和待遇的基础上,真正实施好素质教育,在规范办学,依法治校,校风正、师德好、学生学习积极主动、精神面貌健康向上,每位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尊重和发展,“扬长教育”与“补短教育”实施适当,学校重视高考,但已经不以高考升学率为办学的终极或极其重要的唯一目标。这样的“示范高中”才真正称得上“优质高中”,培养出的学生一定具有很好的可持续发展性。这样的“示范高中”才具有健康积极的辐射作用。当然,在高考改革尚未取得较好进展时,我们不排除在不剥夺学生休息时间和节假日休假权利的前提下,在高考前适当时期内做好学生的“应试训练”(短期训练,而非以应试为目标的整个教学)。笔者相信,这样的高中其高考升学率不一定就是低的。何况,在社会用人机制改革、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且毕业生就业前景不低于本科生的前提下,那一纸大本文凭也未必会使学生、家长、教师出现丧失理智的疯狂,因为通向“罗马”的道路已经不止一条。

所以,希望《规划纲要》的制订,要充分重视和研究全国“示范高中”制度问题和实际存在的严重弊端,实事求是,讲究“科学发展观”,在正在努力实现高中教育普及的前提下,高中的均衡发展、公平发展应纳入议题,要意识到“示范高中”以及整个高中教育它对它所涉及的2亿中小学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制约性。教育改革必须从解决根本问题入手。是为建言,姑妄言之。物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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