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老师随意体罚学生当休矣!
2014.01.0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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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学不久,朋友读高三的儿子小军,因对老师上课接听电话有所不满,轻声地嘀咕了几句,结果被老师听到。随后,老师以小军上课讲话为由将他罚站。小军不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冲撞了几句,结果被老师狠狠地煽了一个耳光。回到家里,小军有些气不顺,便将此事向父亲诉说。谁知朋友得知后,竟然不敢上门讨说法,原因是担心孩子遭打击报复,对升学造成影响。
听到这个消息,我想,任何一名家长都不会坐视不管,因为老师侵犯了孩子的生命健康权,家长应该站出来为孩子讨一个说法。
其实,老师体罚学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据扬子晚报报道,常州溧阳社渚初级中学初三(4)班两名学生因没按要求完成作业,化学老师傅某一怒之下,把学生拉到墙角,施以老拳,暴打学生好几分钟。经证实,该化学老师体罚学生已是家常便饭。同学们猜测,老师感觉学生们不尊重他,在班级没威信,才把长期积累下来的怨气撒了出来,暴打学生可能是为了在班级树立威信。
另据中新网报道,榆林市榆阳区黑龙潭中学初二女生雅雅,想建议学校寒假里不要给初二学生补课,于是在班上传递纸条征求意见。班主任王喜斌误认为是传递早恋的纸条,在索要纸条遭拒后,班主任出手打了该女生几耳光。
没给纸条被打耳光,这是一个班主任老师所为吗?为什么打人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会在老师中屡屡发生?看了以上几条有损教师形象的报道,不知读者朋友会作何感慨,我却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在这之前,笔者也曾从报上看到,有些老师为了体罚学生,在课堂上让学生互煽耳光,逼迫学生舔地上吐的痰,威逼学生吞咽塑料片等等,而且变相体罚的形式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家长和社会不断呼吁“老师手下留情”的愤讨声中,没想到竟然还有老师置社会道德和师德于不顾,做出了有悖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称号的违法之事,真是令人痛心和愤慨。
几年前,山东蓬莱某小学一教师曾因学生考试成绩“不达标”,竟在课堂上用教鞭对班里43名学生的头部进行“鞭打”,最多的打了50教鞭,最少的也打了30教鞭。其中有8个学生经医院检查,结果全部“头部皮下淤血。”此事一经媒体曝光,在当地学生家长中引起强烈反响。
体罚属于违法行为,《教师法》、《教育法》都明文规定,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然而,作为“传道受业解惑”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为什么非要置学生人格于不顾,陷家长于悲愤痛苦之中呢?一句话,是某些教师缺乏对其职业的透彻认识和理解,是“唯师独尊”,哪怕自己错了,也要拿学生“试问”。特别是有些老师,在工作上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常常将学生作为“出气筒”,轻者罚站、罚抄作业,重者罚跪、罚打。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显其“师道尊严”,才能显其有能力,有水平。殊不知,“体罚”学生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有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个光荣称号。
学校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是一块神圣而不可侵犯、不可玷污的净土。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交给老师,首先是对学校和老师的信任,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和老师的培育下,能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而作为学校的老师,就有责任担负起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以严格治学的态度和良好的形象,为学生树立起一座“为人师表”的丰碑。但是,由于极少数老师缺乏这方面的品德和修养,把学生当成自己发泄的一种工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结果,不仅伤害了学生的自尊,而且也毁了老师的形象。
教书育人贵在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并将怎样做人一同灌输于其中。作为教师,应多从启发诱导学生思维上多下功夫,尊重科学,遵循教育规律,强化体制管理,改进教学方法,让老师的良好形象在学生的心目中一天天高大起来。
时下,学校正面临着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培养合格的新世纪人才,已成为我们每一位教师的首要任务。学校要在抓好教改和课改的同时,注重提高老师自身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让所有老师都懂得:体罚不是教育,而是违法,是犯罪。
因此,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为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教育事业,笔者在此郑重呼吁:老师体罚学生当休矣!(文∕东方木)物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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