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教育改革的蹒跚性
2014.01.01 18:30

王尚老师微信

关注王尚老师微信公众号:王尚 ,可免费获取物理视频资料

教育改革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将要推出的纲要文件经历了争议、掣肘、妥协之后,仍然是一个进一步、退半步的结果 2010年2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指导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酝酿两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已进入文本修订阶段,将于两会前向社会公示。  按参与《规划纲要》制定的专家之一、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的说法:“此次《规划纲要》的制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规划纲要》于2006年由国务院提出,2008年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规划纲要》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委员刘延东任副组长,教育部负责具体执行。  为此,教育部成立了包括11个调研小组的办公室,从2008年11月开始调研。经过两轮征集民众意见,2009年5月,形成了一个草案。此后又数易其稿。原定《规划纲要》于2009年8月出台,但因诸多问题难以达成共识,未能如期落实。  在决策过程中,教育部数次“问计于民”的姿态,吸引了民众的注意力。2010年伊始,温家宝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听取各界对《规划纲要》的意见。  不过,也有参与者指出,“在征集意见时相对开放,但在具体选择何种方案的过程中,仍然沿袭了以往闭门决策的方式。”  据相关参与者透露,《规划纲要》在提高学校自主权、改革考试制度等问题上有了一定进展;而在公立学校体制改革、基础教育择校费问题、民办教育是否分类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上,只提出了大方向上的指引,还没有具体细则。  相关参与者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最后条款的确定以《规划纲要》正式公布的文本为准。《规划纲要》将改什么   据相关参与者回忆,此次《规划纲要》在公立学校体制改革、小学升初中(下称小升初)、高考制度改革、高校自主权等热点问题上达成了大方向上的共识。  公立学校体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胡瑞文参与了起草工作。他透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公立学校可以进行混合所有制的创新。公立学校可以进行“国有民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以及仿照科研院所分类改革的经验,部分公立学校转制为全自收自支、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探索;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走出第三条道路,通过吸纳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和私人投入,扩大优质资源的供给,满足部分家庭选择教育的需求。“在政府财政尚不能覆盖全面教育的现实状况下,这是《规划纲要》的亮点。”  小升初:“小升初”领域里的择校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焦点中的焦点。  1986年,随着《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全国各地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纷纷取消小升初统一考试,推行“就近入学”政策。但在教育资源不均衡地区,如北京,掀起了一股愈演愈烈的择校风。  1998年,北京市首次将电脑派位引入小升初,学生以所住地区划片,去哪个学校全部由电脑派位产生。但在真正的操作过程中,“特长生”在派位中占的比例一般是10%至20%。家长为把孩子送往名校,纷纷让孩子以考奥数或文艺特长的方法,取得“特长生”的资格,或是以金钱、拉关系走后门等各种手段把孩子塞进名校。  北京市教委意识到了“全民学奥数”的严重性,分别于2005年叫停部分比赛,2006年停办各类实验班。但这并没有使择校风刹车,却导致考试从公开走向地下。2007年出台的电子学籍和2008年出台的推优派位,对遏制择校仍然无济于事。  为解决择校问题,在《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部分参与者提出恢复小升初考试。但在讨论后,最终认为恢复考试是“一种倒退”。顾明远的看法是:择校是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自然产生的一种现象,只有从根本上消除滋生的基础,即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才能杜绝择校问题。  由此,《规划纲要》中不会明令禁止择校,但会由点到面,逐步扩大优质教育。先消灭区域内的学校差异,再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区域间的学校差异。前者是指一个县或区的教育局下属学校间的差异;而后者指更大地域之间的学校差异。对此,《规划纲要》中没有写细则。据参与制定的教育界人士称,此类工作将交由基层教育机构自主决定操作方式。  高考制度:对于高考这一涉及“教育指挥棒”的敏感领域,《规划纲要》虽未在具体细则上规定选择何种方案,但在现阶段下达成三点共识——不能取消高考;逐渐淡化高考分数作为惟一衡量标准;在高考录取上扩大高校自主权。  在讨论中,高考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成型:以高中三年的学业成绩为基础,减少考试的门类;逐渐实现分类录取。在普通高校外,注重高职这一渠道,像北京和上海等高考录取率高的发达地区,高职可以尝试不需考试直接注册录取的方式。  接受采访的各方均认同2009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尝试,虽然此次改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有缺憾。北京大学本希望各地高中推荐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但在社会压力之下,参与推荐的高中校长选择的还是学业成绩好的学生。其进步之处在于,国家、大学和高中的三方参与,增加了高考的灵活性及学校的自主性。 各方妥协了什么   与此同时,在政府财政投入、职业教育是否统一管理、教师是否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民办教育是否分类管理等热点问题上,因多方博弈,虽讨论过程中争论激烈,但最终未有进展。  一位参与者提到《规划纲要》制定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各方妥协的结果”。  教育改革,除了要由教育部牵头,牵涉的部门还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保部、农业部、国务院研究室、中科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等。  政府的教育投入比例:知情者向《财经》记者透露说,“对教育财政投入要占政府GDP的4%,2020年要占5%,这一点可能不会出现在纲要里。”背后的原因是,教育部和财政部对此的争议由来已久。  1993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在2000年达到4%。但是,这一目标并未实现。2004年3月24日,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曾经承诺,要在2008年实现这一目标。但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5%,为历史新高,却依然没有达到政府自己设定的目标。  对一直没有实现的原因,财政部认为4%的目标设置首先是不合理的。政府的税收约占GDP的20%,如果教育投入为4%的话,那么仅教育经费就占税收总量的五分之一,不合理。财政部还认为财政投钱不是教育能否办好的重要原因,学校需要体制改革,花好每一分钱更为重要。  对此,教育部则提出,希望规定一个达到投入目标的具体时限。  职业教育的统一管理:这方面的争议主要出现在教育部与劳动部之间。目前职业教育在管理部门上并不统一。技工学校主要由劳动部管理,中专高职则由教育部管理。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颁发。另一方面,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由劳动部颁发,考试的标准也由其制定。  此问题上的争论焦点,在于是否要进行统一管理?有的意见希望教育部收回技工学校的管理权,但反对的意见是,劳动部与企业联系较密切,容易培养出适合市场需要的技术人才。因此,争论过后,《规划纲要》可能维持现状。  教师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这个问题的争议主要是在教育部与人保部之间。这次讨论中有建议提出,将教师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工资标准统一,福利待遇与公务员等同。但是人保部相关人士反对,公务员的编制有刚性指标,他们担心会扩大政府规模,增加政府财政负担。  在教育部内部,对教师是否全面转为公务员体制也存在争议。支持方认为,公务员设置使教师收入统一标准,会增加边远地区教师的收入及生活保障,减少教育落后地区的教师流失情况,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反对方认为,公务员编制会造成教师管理体制的僵化,增加收入可以用别的方式解决,对于名校收入高的教师群体,工资标准的僵化会造成另一种不公平。最后,教师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的提案被否决。  另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是希望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种进行分类管理。但因为民办教育人士强烈反对,《规划纲要》最后在这一问题上模糊化,未明确提及。不过在一些政策上还是对民办教育相应放开。例如,以往进入门槛较高的师范专业以及研究生教育阶段,在一些民办教育质量有保障的条件下,可适当放开。 这是一场教育改革吗   2010年年初,在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  2009年2月8日,在一个月内举行的第五次探讨《规划纲要》的座谈会上,温家宝也指出:“纲要应该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  “改革”已经成为《规划纲要》的关键词,民众也把《规划纲要》简称为“教改”。对于此次《规划纲要》是否为一次“改革”,相关参与方内部、不同程度上的参与者以及带有不同诉求的相关利益方却见解各异。  一些民间教育纲要的起草者认为《规划纲要》缺乏锐意改革的思路,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在《规划纲要》草案征集意见过程中,曾参与过去年7月和11月的两次草案意见征集。回忆当时的两份草案,他认为:“虽然在具体问题的制定上需考虑到现实层面的可操作性,但在教育理念创新上,还有进一步开放的余地。”  他认为教育行政化和产业化是造成当前教育领域现状的根本问题,但他看到的《规划纲要》在这两个领域中并未有重点关注。杨东平认为,虽然《规划纲要》采取了“问计于民”的公开程序,但2009年初公开征集议题后,既没有公开有关部门所做的不同研究方案,也没有就一些重大专题进行公开讨论、举行民意调查及听证会之类的程序,更没有利益相关方,如市场、社会力量、地方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的公开博弈。  一些民办教育界人士则认为,《规划纲要》在某些问题上不仅不是一场改革,而且是一种倒退。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健谈道,2009年5月征求意见过程中,教育部相关人士曾召集民办教育领域人士参加了一场研讨会。在会上,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是,要不要把民办教育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大领域的分类管理。他认为:“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一种倒退,《民办教育促进法》明文规定‘民办教育允许合理回报’。”  《规划纲要》制定成员顾明远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试图用一个《规划纲要》把中国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全盘解决,不符合社会现实。在这个意义上,他表示应纠正社会公众把《规划纲要》称做“教改”的说法:“教育‘十一五规划’马上就要到期了,《规划纲要》只是一个教育中长期规划,并非成就一次具体到相关体制层面上的改革。这次《规划纲要》体现的是在‘公平、质量’上大方向的设置。”  参与核心政策制定的教育部相关人士则谈道,当代教育领域不同利益体的多元化,使得任何政策的制定,很难让所有人都满意。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胡瑞文还提出,两会前进行社会公示的《规划纲要》并非终结稿,一些具体方案还需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各种观点的碰撞有助于《规划纲要》的进一步完善。文/王晨 来源:财经物理网博客

关注王尚老师微信公众号:王尚,可免费获取物理视频资料

王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