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湖北“假的真文凭”背后到底有何隐情?
2014.01.01 01:46

王尚老师微信

关注王尚老师微信公众号:王尚 ,可免费获取物理视频资料

    贾宝玉游太虚幻境时有这样一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意思是:“假”是“真”的时,“真”的就成了“假”的;“无”作为“有”的话,“有”也就成了“无”。这副对联现用来形容湖北上万教师参加远程现代教育获“假的真文凭”是再合适不过了。
    据人民日报报道,湖北上万中小学教师参加原湖北教育学院的远程现代教育,毕业后却获“假文凭”,文凭上标有教育部文号,却通不过教育部验证,只能在湖北省内通用。面对质问,教育学院回应“这个远程教育是专门为省内中小学教师开办的,文凭只在省内有效,责任不全在学校。”
    湖北上万中小学教师遭遇这种尴尬而蹊跷的事,真是令人难以捉摸。为什么正规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为何成了“地方粮票”,难道这背后有什么隐情吗?为什么“毕业证上盖着正规大学的红印、钢印,却无法通过教育部认证,成了‘假证’?”对此,湖北宜昌教师李平这半年来很是恼火。
    李平原在湖北一个山区县任教。1999年底,宜昌教育学院(2008年2月组建为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到学校宣传:省属的湖北教育学院(2007年3月组建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面向中小学教师开办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学制两年,利用寒暑假学习,修完全部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本科文凭。李平认为这是一次提高学历的机会,于是和几名同事一起报名。学费分批交,加上书本费等,每人共约4000元。
    两年攻读,李平于2002年7月拿到“毕业证”。此证注明:学生李平于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本校(院)计算机专业网络教育学习,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落款为:校(院)长严文清印,还有湖北教育学院红印;批准文号为教育部(84)教师字003号。
    去年5月初,李平到深圳一家单位应聘,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可以办理调动。正当他喜出望外时,文凭出了岔子,调动被卡住:原湖北教育学院所发“本科毕业证”交由深圳市人才部门审核,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时,显示无法验证。之后李平又到教育部授权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现场验证。此中心书面回复:经核实,该院(原湖北教育学院)无网络教育办学资格。
    更令李平恼火的是,当年他参加报名学习时,即没见到招生简章,也没人提示所发文凭只是在省内有效。于是,他直接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咨询,回复是:无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验证,说明这是假文凭。你们上当了,要报公安机关。
    正规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如今成了“假文凭”,这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会感到无所适从。按照湖北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答复:该院远程教育只办了3年,当时有湖北省教育厅文件,属于合法办学,后来因为政策原因叫停,可以肯定,这个文凭是真的,在湖北省内有效。笔者迂腐,既然文凭是真的,为何无法通过教育部的验证呢?而且只能在省内有效,这还是真文凭吗?
    目前,尽管湖北教育厅官方对此事还没有任何形式的表态,但在去年11月18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询问李平等人毕业证上的“教育部(84)教师字003号”具体含义。工作人员回答:没听说过这个,教育部文件文号也不是这样编排的,而且,规范的毕业证上不会标注文件编号。
    由此可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工作人员的回答与教育部授权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核实,表明原湖北教育学院无网络教育办学资格。也就是说,李平等上万名中小学教师现已拿到的“毕业证”,是否可以证明就是“假文凭”呢?如果这个事实成立,那么当初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属于合法办学”的文件又是怎样出笼的?教育厅领导是否知道?为什么有关部门对此事说不清?这“假的真文凭”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
    面对当前各行各业的造假,如果原湖北教育学院颁发的文凭说不清理由的话,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即李平等上万名中小学教师的文凭实属“造假”,否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为何只能在湖北省境内使用?是不是教育厅怕免遭责难,只好对此怪现象作如此解释?
    上万名中小学老师参加学习,每人的学费与书本费“共约4000元”,加起来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那么请问湖北省教育官员,这笔钱去了哪儿?为什么不能对所有获得文凭的中小学教师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难道上级教育部门就可以如此听之任之放纵不管吗?
    据了解,此类事件在湖北黄石等地也发生过多起。他们不解的是,毕业证上有教育部文号,为何通  不过验证呢?本科文凭应全国通用,原湖北教育学院发的毕业证怎么就成了“地方粮票”呢?
    远程教育是服务于民的大事,也是好事,但不可以欺诈的手段来蒙骗那些接受正规教育的人。如果现在只追究原湖北教育学院领导的责任,那也有失公允。因为湖北省教育厅2000年8月17日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通知》,当时是发往湖北省各市、州、县教委,各高等学校,而且把原湖北教育学院等高校确定为试点。也就是说,发生这样的事,湖北教育厅是有责任的。物理网gaozhongwuli.com
    这正如湖北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一位工作人员所说:2008年已经有人反映这个问题,我们已向上级领导报告了。当年省教育厅为此下过文件,招生办学、颁发文凭是有根据的。而且这个远程教育是专门为省内中小学教师开办的,文凭只在省内有效。“报名的教师对此应该知道,至少教学站是清楚的。现在出了这个事,责任也不全在学校。”既然责任不全在学校,那么下文单位湖北省教育厅又该对此事作何解释呢?民众有知情权,获得“假文凭”的上万名中小学教师更有知情权。(东方木∕文)

关注王尚老师微信公众号:王尚,可免费获取物理视频资料

王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