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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乱收费想到中学校长受贿90余万
2014.01.01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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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汇报会在北京召开。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领导明确提出了今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督查工作要将检查学校执行收费政策和督查政府履行职责情况有机结合,坚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和认真实行行政问责制有机结合。
针对这次会议,笔者感同身受,并对这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决定为之叫好。然而,要想在短时期内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还需要一段磨合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有些学校,对于上面的政策和规定往往置若罔闻,你上有政策,他下有对策。比如我所在地的一些中小学,政府在纠风办案时,发现很多令人感到蹊跷的事。如外地生转学择校,凡是一些好生,学校便巧立名目,以生源已满为由,叫学生家长以赞助的形式收取赞助费,人平一万。还有一些中学,在建校费、跨区费、插班费等上大做文章,使得一些家长叫苦不迭,怨声载道。
学校乱收费已经造成了对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不正当竞争,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以选择学校读书,而一些家庭贫困的孩子,哪怕成绩再好,因无钱择校,只能被剥夺应该享受公平受教育的权力。如去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第四中学校长刘长铭谈起择校问题时说,“择校是个正常现象。有些人的孩子分数差几分,希望用别的方式补偿,花点钱进入一个学校,这也是正常的。”在刘长铭看来,有些专家认为金钱不能打破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思想僵化的表现。于是他发出“雷人之语”:“谁要是给我五百万,我绝对降他二十分录取。一百万留在自己学校,四百万可以捐给其他学校。”
前不久东方网一则消息更是令人大跌眼镜:为重庆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其子女或直系亲属可优先联系直属重点中小学,免费入学;捐赠500万元以上的单位,其单位职工可优先入读直属重点中小学。此报道一经媒体曝光,立时引发一场舆论大战,纷纷指责重庆的这种做法。后官方又出面澄清,否认这一说法。
学校乱收费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病态”,成为时下中国教育的一种特色,如果不及早根治,不知有多少贫困家庭的孩子会被赶出学校的大门。因为在这乱收费的背后,是一条看不见的黑色“利益链”,为净土一般的校园培植了腐败的温床,为一些校长的贪腐创造了敛财的机会。
于是,笔者不由得想到了陕西榆林中学原校长常胜富贪污受贿90余万元巨款的重大案例。据华商报报道,榆林中学原校长常胜富(正县级) 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0余万,法庭以涉嫌受贿罪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现年54岁的常胜富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并当庭读起万言悔过书。
悔过书常常是贪官们用来作为自己“不懂法、不知法”的一种诡辩手段,以引起人们对他们的理解和同情。然而这位常校长的悔过书很有意思:“从前的我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现在的我却成了受贿的犯罪嫌疑人,在内心引起强烈的震撼,内疚中又进行着反思、反省。学习少,学法更少。”他认为“不学法”是他犯罪的真正原因。
更为可笑的是,常校长还以自己的犯罪去劝诫别人,并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我为戒,汲取教训,防止类似案件重演。”同时还告诫其他岗位干部,守法是护身符,贪财是催命鬼……“请依法从轻审判我,以理深刻教育我,以事说服帮助我,以情感动、激励我,以包容的态度宽容我。”
看了这位校长大人的悔过,真是无知愚昧到了极点,他还以为是在全校大会上作报告呢。可是法律不相信眼泪,更不相信忏悔。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一个中学校长不懂法,谁会相信呢?不要说一个校长,就是一个小学生都知道贪污、受贿是犯法的,难道校长还不如一个小学生?果真如此,那么又是谁把他这个“不懂法”的法盲捧到校长这个位子的呢?而且一当就是七年(2001年至2008年)。这七年来,他收受建设单位和个人巨额贿赂款90余万元,直至“东窗事发”。这期间,难道教育局领导一点不知情?还有地方政府主管官员,是否也跟在后面和稀泥?
事实证明,任何贪官落马,都离不开连带责任。那么,常校长在位期间大肆敛财,是谁助长了他胆大妄为?是谁在背后暗箱操作为他壮胆?又是谁给了他这种腐败的权力?一个中学校长能受贿90余万元,而且是在陕西榆林这个并不发达的西北地区,值得人们深思。
官场的黑暗与腐败,已经渗透到被教育家陶行知誉为“圣洁心灵之地”的菁菁校园,这块早年来得到社会公认的“教书育人”的净土,如今已被“铜臭”污染得面目全非。校长尚且如此,老师能甘居落后?所以,名目繁多的课本费、试卷费、桌椅费、择校费、借读费、助学费、补课费、跨区费、捐建费等也应运而生,苦不堪言的倒是那些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家长们。
一位家长曾在笔者面前算过一笔账,从她女儿进入重点中学那天起,六年间(初中到高中)花去费用近12万元,其中包括两次捐建助学款三万元,一次择校费一万元,向四个班主任老师送礼一万元。还有一名家长,因孩子跨区想进入省重点中学,仅差10分,最后捐了1.5万元建校费才被勉强接受。
学校乱收费在一些重点中学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上面三令五申不准乱收费,但学校依旧我行我素,而且越演越烈,还变着法儿和中央政策对着来。
据报道,广西大学附中在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之前,校风一直良好,受到孩子和家长的推崇。然而当校长唐运南在这个期间任职后,学校名目繁多的收费也就多了起来。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2007年案发时止,广西大学附中先后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助学款”1600多万元。他们从2004年起,推出招生政策,由学校组织考试,划定数个分数段,按照“招生名额”,除部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只收取“借读费”外,其他学生分别收取6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捐资助学款”。而实际上,收取的绝大部分“捐资助学款”,在唐运南的授意下,存入了几名副校长的私人账户,开办的账户多达11个,直到被人告发。案发后,除校长唐运南涉嫌重大贪污受贿外,该校原党委书记许剑和4名原副校长都成了被告,分别被法院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校园腐败案的发生,已经为我们这个社会敲响了反腐的警钟,它给我们的警示也是极为沉重的。因为学校领导受贿不同于政府官员,他们牵涉的是数以万计的莘莘学子,是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是在学校这块“育人”的净土上发生腐败,不仅学生在接受教育方面会受到影响,而且会严重污染到他们的心灵。而事实上,学生在家长为老师送礼以及学校乱收费等方面,已经或多或少地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影响。
从榆林中学原校长常胜富受贿90余万这件腐败案来看,教育和政府两级主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在对学校依法管理这方面,过于迁就,过于袒护,过于包容,使得一些学校校长的胆子越来越大,比如乱设收费项目,学校内定招生考试治标,校内乱搞投资建房等。另外,加之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不力,缺乏相应的法律强硬手段,导致校长们更加有恃无恐。
总之,教育这块圣洁的沃土之所以会产生腐败,其根源在于教育不公,而教育不公的根源又在于没有依法管理教育。鉴于中国教育目前的现状,现在已到了对各级学校依法管理的时候了,如果还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国教育面临的将是一盘不可收拾的残局!(东方木∕文)物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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