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校园事故频发再次拷问学校安全管理
2014.01.01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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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湘乡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死26伤的阴影还没有从人们心头散去,又惊闻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数百名大学生为争抢自习座位引发踩踏事故,几名学生被挤倒,其中有人被踩哭,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为了抢占座位复习备考,上月30日早上,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数百名学生涌入通往图书馆自习室的狭窄过道时,引发踩踏事故。据当时摔倒的大二女生晓芳回忆,她早上6点左右赶到图书馆后门排队,站在靠门的位置,7点半队伍已排到几十米外的校园主干道上。开门后,她被汹涌的人流推着往前走,突然前面一个同学摔倒了,为了避开,她也被绊倒,趴在地上被数人从背上和腿上踩过。
    学生备考复习,为什么不在教室,非要跑到图书馆复习?据受访学生称,教学楼的教室有时候要上课,找空教室比较麻烦,且条件不如图书馆,因此不少学生选择到图书馆抢座位上自习。既然图书馆开放,而且学生又多,为什么校方不加强安保措施,考虑增加管理员分批次让学生进入自习室呢?看来,学校在管理方面还缺乏安全意识,如果这次踩踏事故出现意外,造成人员伤亡,校方不仅难逃其责,更是难辞其咎。
    安全事故往往是在一瞬间发生,而安全隐患可以在平时管理中予以排除和疏导,如果出现麻痹大意思想,或者平时疏于防范,管理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现代金报报道,上月28日下午3点多,是东钱湖仁达子弟学校放学的时候。以往这个时候,学生应该在校园里排好队,等待乘坐校车回家。可当天下午这个时段却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叫侯志雨的二年级女生在学校大门口被校车碾压死亡。事发之后,学校威胁家长要求保密,接受采访者采访的当事人也受到学校老师威胁。
    这起发生在校园里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但由于校方疏于管理,责任落实缺位,学生放学后在校园里到处乱跑,任意玩耍,最后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令人愤慨的是,事故发生后,学校竟然威胁家长保密,逃避责任,真是可恶之极。对此,家长十分担心地说:“学校要我们家长不要在外面说,要保密,可我们家长很担心孩子在学校的安全。”
    如今,我们的孩子还有安全吗?谁来为我们的孩子安全负责?学校?社会?还是家庭?孩子送往学校,在安全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学校应尽保护之责。可是现在有些学校,不但在回避责任,而且还把保护学生的安全推到家长身上。比如前不久,云南一所中学为避免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要求家长签一份学校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规定家长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像云南某中学要求与家长签订的这份“圈养”协议,完全属于“霸王协议”,带有一种强制的手段,是推卸责任的做法。学生“课余时间”在校园玩耍,出现问题难道还要家庭来承担责任?学校干什么去了?老师又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避开法律所赋予的保护责任?为什么不能从管理措施上加强安全防范?
    责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字眼。但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首先应该面对学生担当应有的责任,而不是去推卸责任,因为我们在教育学生时,他们应该学会怎样去为社会、  为他人担当责任。如果学校都在回避自己应尽的责任,又怎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今日中新网的一则报道引发了笔者的感慨。2009年的最后一天,当所有人都沉浸在迎接新年的时候,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化学工程专业0701班班长杨济源因抓小偷,在离学校不足200米的地方被捅伤,不治身亡。他在网络上的最后留言是:“男人可以没才,可以没钱,但是不可以没责任感。”物理网(gaozhongwuli.com)
    从这位大学生英雄书写的“责任”来看,能说他不是学校教育的结果吗?人是社会中的人,敢于担当责任是人追求的最高理念。而作为培养人才的学校,又怎能回避“责任”二字而空谈责任呢?所以说,在对待学生的安全问题上,学校保护就是法律赋予学校的一种社会责任。
    故此,为了避免校园意外事故的再度发生,学校领导首先要敲响安全警钟,以血的事实来唤醒每一个教育者的麻痹思想。从管理抓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制度,有落实,有人专抓专管,责任落实到人,分工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操练,强化每一个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监管,避免隐患漏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校园悲剧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东方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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