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网博客
校园安全事故谁之责?
2013.12.3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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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12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目前已造成8人罹难、26人受伤。 原因大致是:21时许,晚自习下课了,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一学生跌倒,后面的学生哄然而上,许多学生在拥挤中相继跌倒,踩踏由此发生。

事发后,医院、政府、公安、检察、法院、安监等各部门迅速行动了起来。并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对所有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清华对校园踩踏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湘乡市作出决定,免除其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并在查清事故的基础上,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对事故的处理可以说有条不紊,无懈可击。但是,我们要问的是:我们都满足于对事故的处理上吗?如果我们的各级部门对事故的防范都如处理事故这样深入,这样的悲剧是不是可以减少发生呢?教育局长似乎是无辜的,其他部门尤其是政府部门就没有责任了吗?既然事故发生了,就要有替罪羊以平息事态。朱清华同志啊,您担起了这样大的责任,了不起啊!物理网(gaozhongwuli.com)资料整合。文章源于教育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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