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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翻倍 成本上涨谁来买单?
2013.11.0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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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9日10:40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9日电(记者 杜刚)今年下半年以来,乌鲁木齐单位、企业办幼儿园管理费上调,部分幼儿园直涨3倍,同时,民办幼儿园也连续小幅上调价格,只有公办幼儿园价格稳定。记者采访发现,定价部门和教育部门部分官员对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认识不足,一些家长也不甚了解。学前教育成本上涨是否应由老百姓买单?
  幼儿园普遍涨价
  2001年至此轮涨价前的12年中,乌鲁木齐单位、企业办幼儿园收费具体标准是,一级到三级最高限价依次是每月每人250元、200元、150元。今年10月31日,市发改委下发通知,将价格分别定为600元、450元、400元。
  乌鲁木齐民办幼儿园也不断小幅上调价格。一家名为“星辰”的民办幼儿园,从每个月的730元涨到930元;一家双语幼儿园,从今年7月份至今,连续涨价两次,从250元涨至600元,最近又涨至900元。
  如此大规模的涨价中,只有靠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没有提价。但根据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公办幼儿园只占乌鲁木齐幼儿园的5%。
  学前教育是商业行为还是公益事业
  此轮涨价中,有家长表示理解,物价不断在上涨,幼儿园涨价在预期之中;但也有家长认为,涨幅已超出了承受能力,“收费堪比大学。学前教育究竟是公益性质,还是商业行为?”
  从世界上第一所托幼机构产生以来,就决定了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1837年,福禄贝尔在德国创办世界上第一所托幼机构,决定将其办成慈善性、救助性的公益组织。2010年首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学前教育大会也强调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社会价值。
  2010年,国务院在《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就说明,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说明,要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不论是公办、民办还是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都应该具有社会公益性和普惠性。然而,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和教育局相关人士都认为,连续不断的物价上涨迫使幼儿园涨价,这种行为合情合理。
  学前教育成本上涨谁来买单
  办园成本上涨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一位民办幼儿园园长算了一笔账:房屋租赁费从每年8万涨至12万,教师等员工的工资每年40万元涨到50万元,玩具、教学器具的更新费用都不断上涨。
  然而,办园成本转移到家长头上违背了社会公益性和普惠性。这个成本谁应该买单?
  其实,2011年,财政部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中就给出了答案: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采取奖补方式,支持地方学前教育发展。
  11月初,乌鲁木齐市将82所民办幼儿园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将获得870万元的国家补贴资金。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发展迹象。
  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冯晓霞建议,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该强调政府办园为主,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发展方针。她同时认为,补贴投资基数最大的民办幼儿园是落实学前教育普惠性的有效方法,可以惠及更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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